签订合同前,导购一直以建筑面积价格诱导我付了首付款及定金,刻意隐瞒公摊面积有19.05平的事实。直到今天付了首付款后,在签定购房合同时,发现公摊面积高达19.05平。当时我们拒签合同,导购说:合同打印出来了,就不能反悔了。我们质问导购:为什么一直隐瞒这一重要事实?合同你们也非要付了首付款才拿来签,一早看到合同就不会有付款这一说。导购回答:合同必须是付款后才能打印,前期确实是她的疏忽没告诉我们公摊面积有19.05的事实。 拒我们目前了解,附近楼盘没有任何一个楼盘80几平的房子公摊面积达到近20平的不合理条款。我认为导购一直恶意欺瞒,目前打着付了首付款,不买也得买的主意,严重欺骗消费者!
2024-11-28 13:29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应当充分了解和核实所购房产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等关键数据。 根据您的描述,导购在销售过程中确实存在误导行为,未能如实告知公摊面积的真实情况,这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此外,销售人员的行为可能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损,影响其对商品或服务的信任度。 建议您保留与导购之间的所有沟通记录,以便后续维权之用。如果认为自己受到了欺诈,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