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个带儿子的单亲妈妈,我想找我得事实婚姻丈夫,他离开我跟娃12年,不曾看望过,也不曾承担过抚养义务。现在我要求他回来看看娃,可以吗
10天前尊敬的读者。 您所提到的问题涉及到了家庭关系和子女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我们需要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并尊重双方的权利。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的丈夫与您的孩子存在血缘关系,那么他有责任履行作为父亲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探望孩子。探望孩子的权利是基于法律规定的,而不受个人感情因素的影响。 其次,关于您提出的要求“可以吗”,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认为您的丈夫没有尽到应有的抚养义务,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不具有抚养孩子的资格,同时请求解除与他的夫妻关系。在此过程中,您可以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如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文件,以及您提供的实际生活费用记录、医疗费报销凭证等。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寻求社会福利机构的帮助,以确保孩子的生活得到适当的保障。这些机构通常会为无家可归或缺乏监护人照顾的孩子提供临时住所、食品和其他基本生活需求。 最后,无论您最终采取何种措施,都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在决定如何行动时,请务必考虑孩子的感受和需求,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由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