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人,在桂林和海南军海远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我手里有该公司和开发商签订的承包合同,工程在桂林军海远鹏在桂林游办事处)签约了一份工程合同、原来决定2015年7月份开工的.当时签约合同时我缴纳25万块钱的合同保证金.另外,工程到现在一直没有开工、具体什么原因我也不清楚.现在我们向远鹏公司要回保证金他们不给,多次协商未果,要起诉解决。
2024-06-23 21:2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海南军海远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合同中,您已支付2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但工程至今未开工,且对方拒绝退还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保证金。 首先,您需要收集所有与合同相关的文件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付款凭证、双方的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您已履行合同义务并支付了保证金,而对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其次,您可以向对方发出正式的催款函或律师函,明确要求返还保证金,并给予一定的合理期限。如果对方在期限内仍不返还,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中,您可以主张对方违约,并要求返还保证金及可能产生的利息损失。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您还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请注意,诉讼可能会涉及一定的时间和成本,因此在采取法律行动前,您可以考虑是否需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考虑到合同履行地在桂林,您可能需要在桂林当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