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相馆搞活动,我是5月27号应聘去的,5月31通过培训,6月1号~~6月11号在大街上卖优惠券,6月12号在店培训,6月13号~~6月18号在店里搞活动,不幸的事在6月13号晚上我在下班回家途中骑电动车摔去了,6月13号当晚住院,经检查我的脚背骨折,手上脚上多处擦伤,请问我这算工伤吗?我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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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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