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作制,每周上6天11小时,一个月上286小时合法吗?
2025-10-14 12:2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综合工作制每周上六天,每天工作11小时,一个月工作286小时,并不违反国家关于延长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但是,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建议公司考虑是否采取更有利于员工的工作制度,如弹性工作时间等。 此外,如果公司在安排工作时存在强迫劳动、超时加班等问题,应立即停止并纠正,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