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平面设计师,4月20号到现在的公司上班,6月转正后签了一份劳动合同上面写的基本工资六千,公司不交社保,所以公司里每个人都签了一份放弃社保承诺书。里面有句话是这样:每月将社会保险费用按时用现金的形式足额发放到本人的工资里,金额为800元。现在出现的问题是老板在我发现工资少的问题后,跟我说我的基本工资里面已经包含了这800元,前提我之前从来没听过这句话,而且合同上和承诺书上并没有明确的说我的工资是包含了所有社保的钱,所以请问律师,公司的做法对吗?如果不对,我该怎么样维权呢?
2025-10-14 12:56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资中包含了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用,并且在签订合同时也明确表示会通过现金形式进行发放。 然而,在后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向您支付社会保险费用。这种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可能导致您在未来的医疗等福利方面受到影响。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与公司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 如果无法解决争议,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若情况严重或涉及重大利益受损,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祝您一切顺利! --- 注意。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