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15岁的学生,暑假内在厂里打了一份暑期工,当时还没有进厂的时候,厂长跟他们说过只要做够十天就可以有工资,当我做完十天的时候,他却说要做到8月15号才能够有工资,不然总部那边不发钱,我现在很无奈,如果我做到8月15号的话,那我就没有时间写作业复习,如果不做的话就很担心他会不发工资,我不知道厂长这样子做是不是欺骗了学生,我们没有签合同。希望能够帮帮我。
2025-10-14 13:32尊敬的读者, 您好!关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您未与工厂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的权益受到劳动法保护,并且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工厂支付加班费或者赔偿金等。然而,由于您已经完成工作并得到了部分报酬,因此在您提出辞职或终止合同之前,您应该考虑是否继续留在该工厂工作以获取更多的报酬或其他福利。 如果您决定离开该工厂,请务必提前告知雇主,并确保在离职前得到所有应得的款项。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申诉或诉讼。 最后,强烈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