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四月末提出了五月离职,但是公司给交了五月份的社保,公司要从我工资里扣,然后五月份我离职了七天,之后又回到了公司,并干满了整月,请问一下我还应该付全部的社保么?还应该从我工资里扣除所有社保么?
2025-10-14 12:08您好!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您的情况符合带薪年休假的条件,因此您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关于社保问题,您需要了解的是,在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员工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如果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可能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影响到员工的权益和福利。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相应的社保费用,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解决问题。同时,如果您有其他关于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等其他方面的疑问,也欢迎您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