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进入物业公司上班,当宿管阿姨九年,签了劳动合同到19年3月份到期,现在公司不承接这个学校的业务了,解散了这个学校的宿管,保安等,请问有补偿吗?
2025-10-14 12: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享有法定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如果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并且公司不再承接相关服务,则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是否可以获得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员工是在合同期限内被解雇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通常情况下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通常是员工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二倍至四倍,具体数额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规定。 其次,如果员工是因为公司的行为(如解散宿舍、保安等)而被迫离开岗位,那么可能还需要考虑是否有赔偿责任。这涉及到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公司在解雇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综上所述,对于这个问题的具体答案,需要详细了解实际情况并参考相关的劳动法规和司法解释。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获得最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