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从去年9月在商场里的一个柜台上班直到现在,但是老板让我现在从找工作,不要我上班了,上班这几个月老板没帮我交保险,没签合同,请问我可以向他索取赔偿吗?
回答数:442
你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你没有得到相应的保障,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相关费用,并支付未缴纳期间的工资补偿。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你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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