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癌症病人实行末位淘汰合法吗? 我老公是国企华润啤酒公司正式员工,他今年54岁,为人宽厚老实,工作敬业且无过错。13年底患直肠癌并行根治术3年多尚未满“医学五年生存期”需坚持治疗和定期复查。去年12月他们公司裁员,人力资源部向各科室职工发放“互评表”并让职工签字。在不减工作量只减人员的情况下让职工互评留下的人员。各科室排在末位的一两位职工将遭到淘汰并被劝离职。他不同意在此明显针对年老体弱职工的不公平互评表上签字。公司人力资源部就单方面将他从原白班工作岗位调到大夜班岗位让其上夜班。如果不服从就算旷工论处,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如果不合法他应该如何维权?谢谢!
2017-02-23 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