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52岁,在电力公司物业工作18年,工作时间2000-2018年,交三金时间2010-2018年,2018年2月生病腿部血栓走路受到影响,5月正式请假,公司现在转型转到新公司,工作人员未调整,2018.8.9签了新合同。现在公司想让办理病退。想了解下相关劳动合同
2025-10-20 02:2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将为您解释关于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首先,员工在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享有基本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有获得合法工资报酬的权利,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等。因此,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并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其次,对于员工提出要求办理病退的问题,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员工必须是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而致残并丧失部分或者全部劳动能力的; 员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以上,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劳动者本人提出申请,经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确认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如果您对以上问题还有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