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要上诉,我想问这个上诉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是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吗?还有如果她上诉至中院,我能不能更改我的诉求?交通费!
2025-02-23 19:4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通常从当事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判决书或裁定书之日(即“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算。因此,如果您的案件已经进入上诉程序并已获得法院批准,并且判决书已经生效,则您有权提出上诉。 关于更改诉求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协商同意,否则法院不会轻易接受变更诉讼请求的要求。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至于交通费用,这通常属于原告方的损失之一,但需要证明是因本案引起的直接损失。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交通费用与本案无关或者存在争议,建议先向保险公司索赔,然后再考虑是否提起上诉。如果确实因本案而产生了一定的交通费用,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同时,在上诉过程中,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这部分费用,但最终的赔偿结果仍取决于法院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