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一下,我父母80几岁了,有一套住房,我们三个孩子想让父母生前用房子养老,怕两位老人突然一方痴呆糊涂,不能处置房子。是不是只能当做遗产继承,不能用与父母生前享受。请律师帮忙给个好的建议可以吗?谢谢您
17天前尊敬的用户, 首先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确实存在一定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房产等实物资产以及存款、有价证券等无形资产。如果房产是由父母在生前购买并用于养老之目的,则属于父母的遗产,而非子女的遗产。因此,在父母去世后,子女有权依法继承他们的遗产,但前提是需要得到法定继承人的同意,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此外,由于父母已过80多岁高龄,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认知障碍或健康状况不佳的情况,这可能会影响到他们对财产管理的判断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应当尽可能地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照料和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管理自己的财产,以确保其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上有一定的限制,但子女们可以通过积极的沟通和照顾,尽力满足父母的生活需求,同时维护好父母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您带来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