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个结婚十年,育有一儿一女,女儿10岁,男孩5岁因过不到一起想离婚,男方什么都没有,我想问,如果离婚我能得到什么呢,孩子一人一个应该怎么判呢?和他过了十年,我什么都得不到吗?
2024-07-13 06:44离婚时,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通常遵循平等原则,即双方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即使男方目前看似没有财产,但婚姻期间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投资等,都应当在离婚时进行公平分割。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如出轨等,无过错方可能在财产分割上获得更多的权益。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通常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孩子的成长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一般来说,法院会倾向于保持孩子的生活环境稳定,可能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长期照顾他们的一方,或者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决定共同抚养或一方主要抚养。 至于您提到的“什么都得不到”,这并不准确。即使在财产分割上存在困难,您作为婚姻中的一方,依然有权要求得到公平的对待。此外,如果离婚后您在经济上存在困难,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赡养费或抚养费。 建议您在离婚过程中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