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如下:一、公司每天有业绩指标,没完成业绩目标会有以下惩处:1.一个月一天假,第二星期后门店指标没到80%和个人目标没到80%放假需要3点到岗8点下班进行补班;2.每周有一天必须10点上班12点下班;3.月底门店业绩不理想每天10点上班,12点才下班。 而且每个员工每个月都压500元风险金,有同事离职至今没收到风险金,但是合同没有这一项。 二、本人与公司签的合同是三年,现在工作一年提前30天申请离职公司不批(公司人口流动非常大) 请问1:公司这种加班行为算不算违法 2:公司不批我应该怎么离职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1-05-0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