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甲找我说做房地产需要钱,他要贷款且他说他在银行已贷过款怕银行拒贷,且说他帮信用社一个信贷员大忙,信贷员可以对他贷款。但要另外找个贷款人,于是他让我当贷款人,他和他哥、他老婆的妹夫为我做担保从银行贷了20万。他说一年就还可直到今天都沒还。现在银行起诉,法院一审判我还20万及逾期利息,他们三个担保时效已过欺不予追究了。现在我找不到他本人。我该怎么办?他们三个亲的沒事了,怎么会这样?银行为什么在他们三个担保期过期才起诉?这不是要让我一个人承担么?为什么一直拖到11年后。我觉得这是他们三个和银行信贷员设的一个局。我怎样才能将我的损失降到最低。2012年催过一次,为什么拖到今天才起诉。
2025-09-17 02:43首先,您应该尽快与您的律师联系,以了解您可能有权要求银行赔偿您的损失。其次,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联系银行的法律顾问,询问是否有任何法律规定或协议可能保护您的权益。 考虑向法庭申请保全措施,例如冻结被告人的财产,以防止其转移资产。 请律师分析案件,并提供可能的解决方案,如调解、仲裁或其他合法途径来解决争议。 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反应,这有助于您更好地理解法律程序并做出明智的决定。 最后,如果您的情况符合某些法律条款,您还有权寻求司法救济,包括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同时,建议您及时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