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在上班期间由于过度劳累引发高血压住院,她们公司天天加班也没放假。公司说不是工伤不给赔偿,说解除劳动合同赔半个月的工资。我觉得就算不是工伤人是因为你加班过多身体才承认不了的,是不是要负责任?
13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婆婆是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或因工受伤,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条件,则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 在您婆婆的情况下,如果她是在工作中因过劳而受伤的,那么她的伤害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支付医疗费用和伤残补偿等。 然而,即使公司的理由是“非工伤”,但若能证明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工作安排不合理导致其过度劳累,也有可能被视为“非工伤”的情况,此时公司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与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协商,以确定最佳的解决方案。同时,也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工作记录、同事证言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