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农民工,原在一家火锅店上班作传菜员。因为我一次自身的事故而手臂骨裂,所以向店长请假了一个月,医院也开证明了。但一个月没到,我感觉我的手臂好了,但是我觉得那边工资低了,我又去其他地方找了个工作。已经工作了几天了,现在发工资了,我发现我被扣了整整800块钱,店长说是因为我上个月请假时间太长,说我自动离职了,所以当成旷工处理扣的钱,请问这个钱能扣吗?因为我请假的一个月时间还没到,所以我中间也没申请离职,他跟我说我自动离职的,因为请假时间过长。
6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劳动者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离职申请,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您未正式提出离职的情况下,您的行为并不构成自动离职,且您的医疗期尚未结束,因此不能视为自动离职。此外,即使您的手臂伤势好转,如果您认为该公司的待遇低于预期,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投诉的方式解决问题。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期望,同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如果无法解决,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