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是户口,09年户口里有公公婆婆,我大伯一家3口,我老公一共5人,09年拆迁了我大伯的三人份,分到的房子给我老公跟公婆住,我老公当时娶第一个老婆做婚房,当时说在村委里口头协议,以后我老公的房子拆了以后给我大伯,现在我16年嫁进去,16年底我儿子户口报进去,我大伯准备把剩下的房子拆掉换新房子,但现在我儿子的户口也在里面,如果还按以前的分法,那我儿子的权益是否被侵占了,而且我现在住的房子因为拆迁是给大伯的,我的户口是迁不进去的,我老公现在问我要结婚证给村里办拆迁的事,我是不同意的,他是否可以自己去补办结婚证,如果我要打官司,我可以找哪方面的律师,难道还按以前的口头协议走吗
2024-10-31 14:29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的丈夫共同购买了一处房产,并且该房产的一部分归您所有。然而,在处理房产分配时,可能存在一些争议和纠纷。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情况。 由于您和您的丈夫共同购买了房产,并且部分房产份额属于您,因此,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这部分房产份额应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您提到的“婚房”可能是指您与前夫共同购买的房产,但考虑到目前的情况,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婚姻关系已经结束。 关于您大伯要将剩余房产拆掉并进行新房建设的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律师或调解员。 关于结婚证的问题,如果您需要办理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手续,建议先向当地的民政局或相关政府部门了解相关政策,以确定是否需要提供结婚证明。 对于您的问题,建议您首先尝试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比如与您的丈夫沟通,或者请律师介入帮助协调。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调解等。选择律师时,可以选择专门从事房地产或拆迁补偿领域的律师,这样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