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起诉,开庭过一次,下个星期三再次开庭。我们双方主要就财产分割问题达不成一致,法院那边有点偏袒男方。我们主要的财产是:婚前男方给我买了一辆车,男方和女方都在婚前买了房,婚后还贷款;男方在婚姻期间说要给我5万元的赔偿。现在对这些财产划分有异议。请律师代理。
2024-06-24 08:02在您的情况下,财产分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婚前财产通常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除非有特殊约定。男方婚前给您购买的车,如果没有特殊约定,一般认为是对您的赠与,属于您的个人财产。 婚前各自购买的房子,如果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比例、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 至于男方在婚姻期间承诺给您的5万元赔偿,如果能够证明这一点,这笔钱可能被视为对您的个人财产,不应在分割中被考虑。 法院的判决通常会基于公平原则,考虑到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您认为法院有偏袒男方的情况,可以在开庭时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作为律师,我会仔细分析案件的所有细节,准备充分的证据,为您争取最有利的结果。在开庭前,我会与您详细讨论案件策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如果您决定聘请我作为您的律师,请尽快联系我,以便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准备下周三的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