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他档口合同期满,将无无条件解雇,被解雇当天好要我加班5小时搬重货,最后才叫我明天不用上班,他有多家公司,她说不走就接受调配,他其他公司跟我上班的不在同一成市,而且不是当天结算工资,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4-10-21 17:51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您的描述,可能涉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和合同条款。 首先,关于是否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确实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可以尝试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工作证、工牌、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重要依据。 其次,关于无条件解雇的问题,如果公司以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您有权要求支付赔偿金(如补偿金)。具体数额需要根据您的工龄、岗位等因素来确定。 再者,关于加班费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400%支付加班费。如果您认为自己加班了,可以根据上述标准向公司索要加班费。 同时,对于公司的调岗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公司的其他员工都在同一城市,并且不是当天结算工资,这可能意味着存在一定的不公平现象,您可以考虑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纠正错误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记住,保护自己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应谨慎行事,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