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木材加工厂工作。由于木材加工厂没有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一般厂里有临时缺人就找人替班!我就是自己闲时到别的厂里替班时受伤了,右脚被压两处骨折。有可能还留下小残疾!我现在找厂里老板私下商讨不成功我现在该怎么做?谢谢!我的脚被原木压伤,两个多月了骨头长好了可是不能自然伸展了。还有误工费这方面有什么标准吗?
2024-10-21 19:19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在从事工作时受到伤害并导致身体受损是合法的,因此您可以向工厂索要赔偿。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工厂未与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则可以要求工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并可能要求额外的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伤情符合残障等级鉴定标准,还可以申请进行残障等级鉴定,以确定您的残疾程度和相应的赔偿额度。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将取决于您所受伤害的程度、工厂的行为是否合理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等因素。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了解您的具体权利和可能的赔偿范围。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或选择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注意保护好您的权益,遵守劳动法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希望您早日康复,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