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建筑工地干木工。,左手大拇指,从指甲盖下面,锯掉了。当时也没有接。,请问可以向工地老板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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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您在工作中受伤,并且没有及时得到治疗,这可能意味着您的伤害不属于工伤范畴,因此无法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但是,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伤势与工作有关或者对事故有疑义,您可以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议您先与雇主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建议您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安全防护措施和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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