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厂5年,前2年公司未帮买社保(私营小型企业)后3年公司有帮买社保费用全额由个人支付的,现在公司因环评影响,需减员劝我离职,我于7月18日已离开公,完成了工作交接。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和社保公司应承担的费用!
28天前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如果公司未能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并且需要补缴所欠的保险费。 至于您提到的“社保公司应承担的费用”,这通常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的滞纳金,而非具体的金额。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损害,建议先与公司进行协商,争取获得合理的赔偿;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