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是劳务派遣公司A派在用工单位B公司驻地的负责人,可以自主就近招人!我们工作140一天其它都没有也不交金!于是有位同事不做了,我也没汇报给公司没有解除合同于是就让我哥用那个同事的合同和名字给派遣公司A做考勤和拿工资,B驻地的用工单位经理同意我哥上班的填写了招聘信息,但是并不知道我哥用的人家的名字和合同!已经上了五个月的班了,现在公司知道了!要起诉我和我哥,我和我哥各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还是需要赔偿公司一笔钱还是我哥干活5个月的工资需要退给单位吗?
2025-06-06 06:12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的责任分配。 责任归属。 -您作为劳务派遣公司的负责人,对派遣员工的工作管理和协调存在疏忽。如果该员工离职时未向您报告,您可能负有一定的连带责任。 -如果您让他人使用该员工的合同信息,并且未能确保此人真实身份,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济补偿。 -对于因您或您的哥哥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部分,公司有权要求经济补偿。这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付的加班费、培训费用等。 违约责任。 -如果公司在得知真相后采取了必要措施并保留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可能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例如要求支付违约金或其他形式的赔偿。 法律程序。 -如果公司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他们将首先进行内部调查以确定事实,然后准备相关的诉讼材料。在这个过程中,您和您的哥哥都有可能成为被告之一。 因此,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建议尽快与公司沟通,了解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同时,保持积极的态度,配合公司的调查过程,以便早日解决问题。若涉及法律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