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号进的公司,试用期两个月,国庆公司放假8天,10月27号主管突然跟我说其他部门缺人,要调我去,但是因为新岗位要晚班上到晚上12点,我住的很远,打车要100多,我不能接受,他就叫我周一去办离职,我说这个算公司辞退?有一个月补偿金?他说跟人事谈。周一人事跟我说,我是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支付赔偿金。实际上公司规定绩效基本量肯定是超过的。绩效工资一分没发,公司规定是一个月要达到330个,我是301个,但绩效按出勤天数算,要减去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庆的8天,除去以后怎么算都是够,我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没发的工资和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吗?证据有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微信聊天记录,辞退通知书,银行流水
2025-03-11 14:30首先,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是否有效? 根据您的描述,由于您在试用期内被调换工作,并且新的岗位要求晚班工作,这可能构成您的“正常工作时间”受到限制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提出申诉,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提交以下文件作为证据。 劳动合同 离职证明 微信聊天记录 辞退通知书 银行流水 公司提供的绩效考核标准 如果公司在上述时间内未给您提供足够的加班费,您有权要求其补足差额。此外,如果公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支付您的工资,则您还有权要求其支付额外的工资损失补偿。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请尽快行动,以便获得公正合理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