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详情 我老公在劳动市场找了个小工,到了工地由于大风没开始上班就下班了,但小工还没出工地就因为大风原因被木板砸断了腿,请问我们这算不算工伤,应该由哪方承担责任 具体我们该怎么做 请详细说明一下
2024-10-18 17:50首先,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可以申请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其次,在本案中,如果小工是因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因素导致受伤的,那么施工单位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具体的责任划分还需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再次,如果小工是在工作中受伤的,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其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如果您对上述问题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他们会为您提供更详细的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