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用自己的证件给别人贷的款!钱全部他用了!结果到期他还不上!因为他们家受灾了!我就想办法把银行的钱给还了!他给我打了欠条说下一年还!这马上期限就到了!我想问一下如果到时候他还还不上!我起诉他!可以追会我的钱吗!求解答!谢谢
2025-02-11 04:13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贷款是通过你的名义进行的,并且你已经偿还了部分或全部款项,那么你有权要求对方归还剩余的债务。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确保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些款项是你自己偿还的。 无论贷款是否通过你的名义进行,如果你在还款时提供了担保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那么你也有权要求对方归还剩余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确保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为贷款提供了担保。 如果贷款是通过第三方(如中介)进行的,那么你有权要求第三方归还剩余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确保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贷款是由第三方提供的。 如果贷款是通过银行直接进行的,那么你有权要求银行归还剩余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确保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贷款是由银行提供的。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建议你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