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厂上班才两天。我就手指就被机台压到骨折。过了一个月之后。。骨头还是没有长好又重新做了手术。就四个月。。现在谈赔偿问题。。他们跟我说签新员工入职的时候。签得是浙江劳务派的合同。。我是完全不知道。做鉴定得去浙江那边去做。。还说现在已经超过一个月了,得对我自己去。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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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是需要负担误工费,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相关的费用,擅自减少工资,是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和对方协商处理,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劳动局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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