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厂值夜班突发肾结石剧痛,送医治疗 ,费用是2000元,请问医疗费能让单位报销吗
回答数:865
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建议您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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