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咨询下当时男方给我家的结婚彩礼10万,买房子给了20万,我家在彩礼的基础上加了10万,共凑了20万,结婚后一直没买房子,他爸爸让他自己做生意拿出去10万,后来买房子27万,贷款还了1年半,现在有个1岁半的女儿,而且我现在怀孕3个月,不打算要,想问下离婚怎么判房子和孩子,我结婚前流产好几次,他家要不要给我该有的补偿。
2025-04-13 18:16尊敬的客户,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婚姻家庭法中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处理以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依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以下是一些基本原则。 关于房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一方对房产具有专属性质。 -如果房产是在结婚期间购买或赠与,且用于共同生活,通常应视为共同财产。 关于彩礼。 -彩礼是传统习俗中的一种经济行为,但其性质主要取决于当地风俗习惯和社会背景。 -在一些地区,彩礼被视为一种象征性的财物,但在另一些地方,则可能成为个人财产的一部分。 关于女儿抚养权。 -女儿的抚养权通常是基于双方的抚养能力、教育水平、健康状况等因素来决定的。 -由于您已经怀孕并计划不再生育,这可能会增加您作为母亲的角色和责任。 关于补偿请求。 -您多次流产的经历可能影响到您的生育能力和心理健康状态,但这并不是法定的赔偿要求。 -考虑到您曾经流产的事实,并考虑到您的身体状况,您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当地的司法实践和您的实际损失情况来确定。 请记住,这些仅是一般性建议,具体的法律适用和判决结果将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提到的原则、当地的法律法规、双方的具体情况等。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尊重彼此的意见和选择,也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