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位公司的员工在公司上班怏20年了,问题是公司产离分开,与生产签了离职合同,与商贸公司签了合同,但是我签的是终生合同,但是同一个集团名子,不过签合同发人代表不同象这种情况,商贸公司不用我了,能得到赔偿吗?
2024-09-02 14:04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能包含了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约定。如果商贸公司不再使用您作为其员工,则可能会导致您的合同关系终止。 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商贸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违约金等。此外,如果您认为商贸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或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还可能有其他的法律救济途径,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并不适用于所有具体的情况。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