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三月份回的娘家,六月办的离婚证,现在前夫知道我怀孕,要闹事,当时离婚协议上没有任何关于肚子孩子一个字,请问他能对我不利吗?
2024-07-09 13:5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提及关于孩子的内容,并且您是在离婚后怀孕的,那么前夫在法律上通常没有权利对您怀孕的事实提出异议或采取行动。离婚后,您和前夫的法律关系已经解除,您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生活和生育问题。 然而,如果孩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孕的,那么孩子出生后,前夫作为生物学父亲,可能会有法定的抚养权和探视权。即便如此,他也不能因为孩子的存在而对您不利,除非涉及到孩子的抚养和监护问题。如果前夫试图通过孩子来对您施加压力或威胁,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保护自己的权益。 建议您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同时,保持沟通渠道的畅通,尽量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