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件事,我在公园里建了一个儿童游乐场,已经有15年了,每年像公园缴纳管理费,同时也签了一个合同,里面有一条当涉及区政府和园林部门对公园进行改造,需要对游乐项目拆迁时,我需要无偿撤出设备和人员,不得任何形式借口和阻挠。我当时不签这份合同,他就不容许我经营。他现在想让我无条件拆除,我想问问这是不是霸王条款。我能不能主张我的权益。谢谢。
2024-12-03 15:33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与公园签订的合同中有关于“涉及区政府和园林部门对公园进行改造,需要对游乐项目拆迁时,您需要无偿撤出设备和人员”的条款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政府计划对公园进行重大改造或扩建,确实可能需要对部分设施进行拆迁。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或其他合法理由,否则您应该遵守合同中的规定,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拆迁工作。 至于是否属于霸王条款,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通常,霸王条款是指一方利用其优势地位强迫另一方接受不公平的交易条件或者限制对方的权利的行为。如果您认为该条款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等方式寻求解决。 最后,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的具体内容,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