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在清远买了套二手房,鉴定了三方合同,但是合同是2017年4月6号鉴定的,合同说5月31日前要去办同贷,5月26日那天我们双方都有去申请,但是中介告诉我还有两份文件没有鉴要䃼鉴,这下卖就不配合了,说过了5月31日了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还未收了我3万定金现在电话也不接发信息她也不回,请问我这个情况现在应该怎么办,急急急,谢谢,备注:是在清远买的房子
2024-11-02 14:46您好!在您的情况下,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与中介进行沟通。首先,您可以尝试联系中介或房地产经纪人,询问他们是否收到了所有必要的文件,并确认合同的有效性。如果存在未完成的文件,您可以要求他们尽快完成。 检查合同条款。仔细检查合同条款和条件,确保合同中没有任何不明确的地方,特别是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调解或仲裁。如果您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调解或仲裁来解决争议。这些途径通常由法院指定的调解员或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 法律咨询。最后,如果您对如何解决问题感到困惑,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获得更具体的建议和支持。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