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做生意租的店面,签了两年合同,合同到明年5月31号到期,现在临时通知下月9月1号要拆迁,拆迁是供电局占地建变压器使用,目前甲方(也就是城中村村委会)说的只退2千押金,这种情况下是否给予赔偿?是否由供电局给予赔偿?
19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如果供电局在土地上建设变压器需要占用土地,那么该土地的所有权应当属于供电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供电局作为土地所有权人,在土地被占用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即房东)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租金、水电费等,并可能涉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至于押金的问题,由于押金是在合同签订时就已经明确约定并收取的,且在合同到期后退还给房东,因此押金与补偿费用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但具体如何处理还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供电局进行协商,了解其是否有具体的赔偿方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关部门咨询,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在签订合同时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