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外企工作了十二年多!其中五年多的时间白天正常上班(早八点到下午五点下班),晚上值班(晚七点到早八点)这期间白班正常工资计算,晚上值班的按一百一晚(值班口头应允没打卡记录,但工资条上有提现出来)!我的第一个问题,值班的可以按加班计算么? 还有就是我们公司面临搬家不跟着走的话可以补偿多少?
13天前您好!关于您的第一项疑问,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在非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情况下,通常会按照小时数来支付相应的加班费。但是,具体是否属于加班需要由您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并且必须有证据证明是加班。 关于第二项疑问,如果您所在的公司不同意搬迁或者搬迁后无法继续提供原岗位的工作条件,则可能符合《劳动民法典》中规定的经济性裁员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然后依法解除合同并支付相应赔偿金。具体的补偿金额需要考虑公司的经济效益、员工的工龄以及公司整体状况等因素。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争取合理的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