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打算离婚,我们共有一套房子和一个门面,我的条件是离婚后房子和门面不能卖,将留在我们死后归我们共同的孩子所有,离婚后房子归我带着两个孩子居住使用,门面归他使用。他硬要全部卖掉,这个官司我能赢吗?
2025-09-19 12:22尊敬的用户,您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在离婚时,如果你们已经就房产归属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当按照协议进行分配。如果你们未能协商解决或者协议无法执行,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房产的归属。 其次,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坚持要求离婚后房产不售,并且您希望保留房屋以供自己及其子女使用,而对方则主张将其出售并分给另一方,则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对方的具体需求和想法,以便更好地协商解决。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变更房产归属。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如购房合同、产权证等文件,以及与对方的沟通记录等。 总之,面对这样的纠纷,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