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私人幼儿园上班(2018年10月16日开始上的班)中途10月29号没上班,当天晚上问工资问题说我这是自离的没工资,然后说我要工资那就回去上班上满一个月把辞职信交了上面批准了才有工资,10月30号回去上班,11月1号叫我签合同要签一年,我说“我下个学期也就是2019年不在这家幼儿园工作了”她们现在是劝我把下个学期上完可是我因自身原因不想再待下个学期了,今天也就是11月2号下完班叫我想好要上班就待到2019年6月份,要么我就给她打电话说我不上班了但是我这几天的工资自己找老板要(老板在贵阳,合同没签)我想质询一下我的工资能拿到吗?
2025-12-29 10:51您好,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员工在正常情况下享有基本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请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并注意保存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