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百子湾这边租了一间房,签合同之前和二房东说好只短租,二房东说可以。现在我要退房,他说要找到下一家住户才给退。还要我正常交房租,可是我现在已经不住了,东西都搬完了。现在不肯退钱。还要继续交房租,请求法律帮助么。
2024-07-17 10:26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是租房纠纷。在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如果您与二房东就租金支付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已按期支付,则对方不得无故拒绝退还剩余租金。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租赁期限未满,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预付的押金及尚未使用的租金。建议您尽快联系相关部门或律师进行协商解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