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咨询劳资纠纷的。在原单位工作三四年了,由于厂子总是拖欠工资,而且工资不高,今年七月十三日提出辞职,开始老板不同意,找了好几次后同意了,工作到八月十三日交接了工具和相关工作,可是到开工资的时候,发现银行卡里打进的钱数目不对,经过计算发现每天工资少了二十元,一个月就是五六百(还有五 六 七 八 三个半月工资没开呢]。回厂里找老板,老板说等有时间再核算核算,我让他给个期限,他说没期,意思就是不给了。我怎样才能把工资要回来?[一年前,公司让签过劳动合同,只让签字,没让看,也没给合同。公司每天有考勤的。开工资打卡,没工资条。有回厂找老板时的录音。]
2017-10-14 06:3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