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您,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人员,签订合同书明确规定与在编人员工资待遇相同,实行同工同酬,最开始一年是履行合同开资一年,合同期是8年,其余七年都没履行合同,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求律师大人解答。
2025-03-15 20:02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员工工资,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您认为您的工资待遇未达到同工同酬的要求,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同时,您可以要求单位补发拖欠的工资,并且如果合同有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请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维权。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