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快递公司上班,今年2月入职,公司口头说试用期一个月2500,第二个月转正3200。没有签合同,我学校今年6月15号毕业。六月底向公司负责人口头提出离职,负责人以招不到人为由一直不让我走,我到了八月31号才离职,离职后公司的人拿出一堆数据,以我物料登记失误造成公司5000损失为由,扣住我七月一整个月3200工资不给。我想问问如果提起劳动仲裁对方反诉要我赔损失怎么办,还有还能不能申请双倍工资
2025-03-15 21:18关于您的情况,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如果您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存在其他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形,您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诉讼。如果公司以证据不足或未达到赔偿标准为由拒绝支付您的工资,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通常包括提起劳动仲裁或直接起诉至法院,由法官裁决是否支持您的主张并决定赔偿金额。 双倍工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的前15日内将上月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两个月的双倍工资作为额外的补偿。 请注意,具体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具体情况来定。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若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或提起劳动仲裁。同时,保留好所有沟通记录,以便日后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