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复读学校上班,是一个学校小超市,负责收银与超市货物管理,前几天24号辞职,因我辞职老板娘怀孕所以也把超市转让给别人,当天清点超市库存发现与电脑账不对数,数额为2000多,也是因为当天就要发工资给我却因为这个事一直耽搁,因为学校超市小,所以老板娘只招了我一个人守店,老板娘认为是我的责任要求我负责,让我赔偿一半的损失,但我并没有与她签劳动合同,也并未跟我说有损失要我赔钱来承担,已经拖欠四天时间未解决,我应该负责吗,或者说我应该赔偿这1000多的损失吗
2025-03-15 20:52在您的情况下,您是否应对此承担责任取决于多个因素。首先,由于您没有与老板娘签订书面合同,因此可能没有明确的雇佣关系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其次,即使存在雇佣关系,也可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您是否有证据表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存在财务不准确的情况,并且您在当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以纠正这种错误。 如果您是故意或无意地导致了财务错误,那么您可能需要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如果您是通过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了财务错误,而该错误并非故意造成,则您可能无需对此承担责任。 如果老板娘坚持要求您赔偿,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购物单据、销售记录等,以便证明自己的清白。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最终决定权在于您自己,但请注意,任何行为都必须基于事实和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