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培训费赔偿问题离职培训费赔偿问题,2018年5月份公司派我出国一个星期去学习一台设备使用,当时一共的报销费用58000元,后来由于有更好的机会2018年7月31日我提出了离职,公司不准我离职并且依据公司规定如果离职需要赔偿39000元,并且在赔偿前不会开局离职证明,但在出差前公司未有跟我这边签订任何协议,针对这种情况我需要赔偿吗?
15天前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在您提出离职后,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应按照您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 关于您的问题,您已经提供了58000元的报销费用,但没有提供与之相关的书面合同或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一份书面合同或协议,以便了解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条件。 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途径来解决纠纷。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