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辆摩托车撞到一辆小轿车上了(当然摩托车主肯定不会承认是自己撞上去的),摩托车摔出,车主被吓傻了,逃逸了。后摩托车主报警,警察涉及了此事,找到了轿车车主,发现小轿车并没有审核。轿车买的时候是填写的A的身份,警察也是根据车牌号找的A。而开车的是B,两人均有驾驶证。摩托车主受伤住院,并未伤及骨头,皮外伤 。请问,根据宪法,怎样处理本事件,且A和B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如有表述模糊的地方,可以提问
2025-10-17 08:18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需要联系当地的法律机构或专业人士来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将能够为您提供更准确和专业的建议。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应尽可能避免使用可能导致争议升级的语言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