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前夫离婚时因为他拿不出钱,给我打了一张欠条,但离婚协议上没写这笔钱,归还期限为一年,现已到期,但他不给,说没钱,请问这笔钱我能要回来吗?
15天前您的情况属于民间借贷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未就这笔款项作出任何约定,则该笔款项应被视为没有利息。 不过,在实践中,债权人往往需要证明其债权的存在和债务人的履行能力。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直接提起诉讼来获取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前夫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达成解决方案。 请注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专业的法律意见。建议您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