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民营企业上班,签合同是7000一个月,每月发5000~每月余下2000年底再结清, 但是我7月份就辞职了,目前跟公司没有劳动关系,昨天发工资时老板说每个月未发的那两千,年底再给,这个合法吗?
15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您的老板要求您在年底结清未发的两千元的行为并不合法。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剩余未发的两千元,则应与公司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