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劳务派遣工,干了20年了,现在工厂没活了,就告诉我们都自己去找活去吧,像我这种情况有补偿吗。月工资3000多,社保有,没有合同,劳动仲裁无,
15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您在工作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那么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单位已经告知您不再需要您的服务,而您仍希望继续留在原岗位工作,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您还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